尊龙人生就是博的版权所有:娄底市水业有限责任公司 icp备案编号:
业务类型 | 服务 对象 | 所需资料 | 须填表格 | 新建项目 增加资料 |
报装 业务 | 个人 用户 | 1、用户身份证复印件(非本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 2、房产证明或相关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法院判决书、社区确认函等); 3、属于户表分装的,提供原户表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无水费纠纷承诺函。 | 《用水申请业务登记表》 | 1、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2、最新版室外总平面图(高层须确认各栋住宅、门面数及生活水泵房、消防水箱位置)。 3、临时基建用水另出具临时用水到期装表到户设计、施工委托书,实行“一户一表”终端管理。
|
单位 用户 |
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办理的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用水申请业务登记表》
|
温馨提示:
1、凡需新装、改装、增容自来水的单位或居民,为节省您的办理时间,您可以登录我司网站http://www.ldssy.com,服务指南栏目内下载《用水申请业务登记表》,并按要求填写,然后前往我公司客服大厅进行用水业务办理。
2、办理用水申请手续前,请详细阅读《用水申请业务告知书》中的相关内容。
3、如您有任何疑问,请致电水务热线:8313733或到客服中心大厅咨询。
业务 类型 | 服务 对象 | 所需资料 | 须填表格 |
过户 业务 |
个人 用户 | 1、老用户身份证及复印件、新用户身份证及复印件 备注:无法提供老用户身份证件的,根据以下情况选其一 a.新老客户直接关系证明,根据情况选其一:①户口簿用户页及复印件;②社区证明; b.房屋产权证明,根据情况选其一:①房产证原件; ②房屋买卖合同;③法院判决书;④社区证明 2、新用户签名的《供用水合同》 | 《过户(更名)申请单》 |
单位 用户 | 1、新用户盖章的《供用水合同》 2、新老用户双方盖章的《过户(更名)业务申请单》 3、 新用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4、业务办理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注:对于无法提供营业执照的单位可提供: ⑴ 行政、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证件复印件; ⑵ 村委会:村委会主任身份证复印件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⑶ 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主任身份证复印件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复印件; ⑷ 业主委员会:业委会主任身份证复印件及在房产局备案的文件; | 1、《城市供用水合同》,填写一式两份盖章 2、《过户(更名)申请单》,新老用户双方盖章 3、《水费担保承诺书》,新老用户盖章 | |
更名 业务 | 个人用户 | 1、 户主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2、《过户(更名)申请单》或用户申请报告 | 《过户(更名)申请单》 |
单位用户 | 1、营业执照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过户(更名)申请单》或用户申请报告 | 《过户(更名)申请单》 |
温馨提示:
1、原用户如办理了银行代扣代缴方式的,还需同时解除银行代扣代缴协议手续。
2、过户之日起的水费由新用户承担,但因抄表周期与过户日期是不一致的,过户之日前的水费须双方查看过户当日水表用水数量,自行结算各自应承担的水费。
3、单位用户产权没有过户的,产权所属单位需签订《水费担保承诺书》,例如房产开发公司竣工验收移交至物业公司需签订《水费担保承诺书》。
业务类型 | 服务对象 | 所需资料 | 须填表格 |
低保用户减免 水量业务 | 持有民政局《低保证》的用户,且低保证姓名与缴费编号姓名一致的低保用户每户每月可免收4m³水费。 | 身份证、低保证及其复印件 | |
银行代扣业务 | 办理代扣业务个人用户 | 1、银行卡及其复印件 2、开卡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 《娄底水费代扣代缴三方协议书》,需填一式三份 |
取消代扣代缴个人用户 | 1、银行卡复印件 2、开卡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 《解除使用个人账户结算水费授权书》 | |
一户一表改造 申请 | 单位或集团户需要分表的个人用户 (须全体用水人同意改造,单个用户不受理,有业委会的由业委会申报办理) | 1、所有用户居民身份证、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 集体户总表最新缴费凭证; 3、 填报一户一表改造用户明细表(每页加盖公章)。 | |
销户业务 | 因房屋拆迁、工程完结等不再继续用水的个人及单位用户 | 1、单位用户:盖章的《水表销户业务单》、用户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个人用户:个人用户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 | 《水表销户业务单》 |
小区用户新装 水表的办理 | 新建小区已缴纳工程款办理好供水手续,业主入住时须接水入户的用户 | 1、有效物权证明。 2、户主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
欠费用户复装 | 因欠缴水费停水拆表的用户
| 1、需提供与交费编号一致的用水人身份证复印件。 | |
水表检测业务 | 对使用中的结算水表水量有异议的用水用户 | 1、单位用户的单位证明或个人用户的申请人身份证。 2、《水表检测申请表》,单位用户需加盖公章。 | 《水表检测申请表》 |
办理流程: 1、 营业所接到用户申请核实情况需要检测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用户和表务班共同参与将争议表换下,并共同将争议表打上封条,封条上用户和营业所签字(盖章),由营业所将争议表和申请单送娄底市水表检定站; 2、娄底市水表检定站接到检表申请后,对于符合送检要求的争议表提前一天通知用户,第二天共同将争议表进行检定(若用户时间不便,与用户协商时间),对于不符合送检要求的在申请表上写明不能送检原因退回营业所,由营业所通知用户,并由营业所与用户协商水量水费; 3、娄底市水表检定站检定完毕后,1个工作日内联系用户领取检定证书。水表检定合格的,用户应支付拆装费。 4、营业所根据检测结果5个工作日内与用户确定争议期水量水费。 |
附件:业务办理需填用的表格